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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期,中东地区局势发热,战争冲突频发。最近部分做欧洲板块线路的旅行社经常会因为航班临时取消,被客人投诉,对于旅行社而言,航线取消是在组织游客出行过程中因战争冲突面临的棘手问题。
01 旅行社的义务有哪些? 不可抗力下的合同变更与解除:《旅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不同情形处理。因中东战争致使航线取消,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在此情况下,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若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旅行社在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后,可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若旅游者不同意变更,则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时,组团社需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时,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同时,根据《旅游法》第八十一条明确,突发事件或者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并对旅游者作出妥善安排。在中东战争导致航线取消的情形下,旅行社有责任为游客提供必要的帮助,如协助安排临时住宿、提供当地安全信息等。 《旅行社条例》第三十九条指出,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当得知中东地区因战争导致航线取消时,旅行社应及时向游客警示前往该地区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即便后续行程变更或取消,也需确保游客了解相关情况,保障其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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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出行的处理?
首先,及时通知游客。旅行社在知晓航线取消后,应尽快通知游客,确保游客能第一时间收到消息,随后再通过邮件、书面函件等形式进行确认,详细说明航线取消的原因、依据以及后续处理方案。通知内容务必全面且准确,涵盖航线取消的具体情况、依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游客享有的权利,如解除合同要求退款或同意变更线路的选择权,以及旅行社针对此情况制定的初步处理措施,如退款时间节点、变更线路的大致安排等。 其次,费用退还。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旅行社在扣除费用时,必须严格遵循 “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 这一标准。例如,旅行社已向当地酒店支付了预订费用且酒店方依据合同不予退还,或者已支付给交通供应商但无法退回的款项等,这些费用可合理扣除。但旅行社需留存好相关支付凭证和不可退还的证明材料,以便向游客解释说明。虽然目前法律法规未对退还费用的具体期限作出统一明确规定,但旅行社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尽快处理退款事宜。一般来说,应在与游客达成退款共识后的合理时间内完成退款,避免无故拖延。 最后,协助游客安排后续行程。旅行社应凭借专业经验,为游客提供后续行程安排的合理建议。若游客愿意改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可推荐其他安全且符合游客兴趣和预算的旅游线路,并详细介绍这些线路的特色、行程安排、费用等信息。同时,提供关于新目的地的签证政策、当地风俗习惯、安全注意事项等必要信息,帮助游客做出决策。若游客决定变更旅游目的地,旅行社应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如协助办理新目的地的签证申请,准备所需材料;帮助预订新的交通票务和住宿,确保行程的连贯性;对于涉及的费用变化,及时与游客沟通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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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变更的处理?
首先,与游客协商变更事宜。旅行社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多种合理的线路变更方案。例如,若原计划前往以色列的旅游团因航线取消无法成行,可考虑变更为周边安全且旅游资源丰富的国家或地区,如阿联酋、土耳其等,并重新规划行程,包括游览景点、交通安排、住宿餐饮等。每个变更方案都要详细说明行程亮点、大致费用以及与原行程的差异。 其次,合同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旅行社应拟定书面的合同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后的行程安排、费用调整情况、服务标准等关键内容。变更协议应经双方签字确认,确保变更具有法律效力。 在合同变更协议中,要详细说明费用调整的原因、计算方式和依据。如果变更后的线路成本增加,如交通费用因新目的地距离较远而提高、住宿标准提升导致费用增加等,应向游客清晰解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成本降低,也要按照规定将减少的费用退还游客,保证费用调整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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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1.游客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七条,旅行社仅需扣除已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退还余款。当游客提出全额退款要求时,旅行社应向游客详细解释法律规定,出示已支付且不可退还费用的相关凭证,如与地接社、酒店、交通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及支付记录,说明无法全额退款的原因,争取游客的理解。 若游客坚持要求全额退款,旅行社可与游客协商其他解决方案。例如,给予一定的旅游优惠券,供游客下次出行使用;或者在后续的旅游产品预订中提供一定的折扣优惠,以弥补游客此次的损失,在法律框架内尽量满足游客的合理诉求。 2.部分游客同意变更线路,部分游客不同意 对于同意变更线路的游客,旅行社按照线路变更的处理流程,与他们签订合同变更协议,安排后续行程;对于不同意变更线路的游客,按照无法出行的情况处理,即根据法律规定扣除相应费用后办理退款手续。 3.部分游客投诉旅游局 当客人投诉至旅游局,旅行社依《旅游法》《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范正常应对即可,及时向文旅部门提交书面情况说明,附事故经过、垫付依据及措施,同步核查是否存在未及时垫付、费用扣除无凭证等违规,备齐合同、垫付记录、保险凭证等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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