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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案手记--大盘合作惹纠纷,旷日持久打官司!

来源:公众号:旅游法律独角兽 发布:2020年10月19日 作者:曲长帅律师 人气:605
导读:旅游行业中,存在着多种合作模式,其中较为常见的一种合作模式为大盘合作,大盘合作是将各自的优势资源集中到一起,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组团或者包机或者地接等合作,从而达到1+1>2的效果,但是现实合作过程中,这种合作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 今天给大家讲一个本律师最近刚刚结案的一个大盘合作商业纠纷,本案从2017年开始打,前前后后经历了多个程序和多次庭审,终于在今年这个月,成都商事仲裁委员会作出了最终裁决。

本案的主人公:成都J旅行社,杭州X旅行社成都分社,四川S旅行社,口天女士(化名,杭州X旅行社成都分社负责人),东耳律师(化名,杭州X旅行社成都分社代理律师),当然了,还有本人曲律师(真名,成都J旅行社代理律师)。


第一节:合作开始

话说在很久以前,也就是2016年初,成都J旅行社拥有川航的航班资源,杭州X旅行社成都分社拥有市场资源,四川S旅行社掌控着日本地接资源。当时,四川S旅行社和杭州X旅行社成都分社正在合作,因为另一家的退出,导致合作难以继续,口天女士就找到了当时有些零散合作的成都J旅行社,让他来作为本次大盘的航班提供方。


随后,畅聊不久,就强强联合,签订了《日本项目合作协议》,各自利用自身的优势资源投入到项目,由口天女士具体负责该项目的操盘(包括财务)。


第二节:混乱终止

谁知,好景不长,口天女士就把大盘中心的账目搞得乱七八糟,协议中明明约定的收客后就先向成都J旅行社支付航班款,但是她总是,今天有就先支付一部分,明天没有钱就先不支付,导致成都J旅行社自己垫付了几十万的航班款,压力倍增,从而也发现,如果继续合作下去,可能被口天女士拉的越陷越深,在16年的11月份就戛然而止,不再合作。


当时的口天女士,不向各个合作方出具任何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数据,每天说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大盘亏了”,也拒绝进行对账。就这样持续了一段时间,当时成都J旅行社自己进行了内部核账,制作了财务表格,粗略的计算了一下,口天女士拉他进这个大盘,真的快成了“接盘侠”,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感叹自己的不会识人。


第三节:咨询律师

16年的时候,当成都J旅行社发现情况不对劲后,就后悔不已,但是为时已晚。经朋友介绍,找到了曲律师的师傅,曲律师当时还年轻,搞不懂什么大盘小盘的。想让律师帮忙出主意,看看能不能亡羊补牢。


看到这样的案子,我师傅也很头疼,因为我们这一方面不占有主动权,也没有任何资料,没有经过任何的对账等等。感叹,这种复杂的商业合作,最好在合作之前和合作时有律师介入,评估一下法律风险,比如杭州X旅行社到底资信状况如何?涉诉案件有哪些?等等,都应该是在合作之前做的功课。


现在出现问题了,想起来找律师了,虽然晚了一步,但也是正确的选择。


我师傅当时听了上面的合作过程和情节后,随即向成都J旅行社的J总发出了一连串的问题:合同签了吗?公账收付款吗?操盘记录有没?分红对账怎么进行?你手上有对账单吗?......


当时J总,就有点被问蒙了,不知所措,不知所云,磕磕巴巴的只说了几句话。


这样复杂的一个合作,好多事情操作起来都不规范,首先就是双方的法律关系合作地位不清楚不清晰,不知道谁应该先付谁的钱,谁和谁又是什么关系。


当时,我们先分析了整个案件,三方合作,两种关系,先看最简单的一层关系,就是在这个大盘中心中,成都J旅行社负责航班资源,也就是购买航班出票,那么我们在2016年共出了多少票,这个应该很好统计,这些票一共多少钱也应该很好统计;然后就看,在协议中怎么约定航班款项支付的,是作为成本抵扣还是另外支付,但是本协议中没有清晰的约定,不过这样也总比没约定或者约定抵扣的强,这样我们就有了可争辩的机会。


随后,我们让J总立即亲自跑一趟口天女士的办公室,让杭州X旅行社在对账单上盖章或者让口天女士签字。因为当时就从小道消息了解到,口天女士因为在管理成都分社的过程中,管理非常混乱,账目也混乱不堪,窟窿巨大,那几天口天女士一直在办公室进行公司的清算和工作的交接。


此时不去,更待何时。


如果拿不到对方签字认可的相关数据和证据,我们在法庭之上,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大家要注意了: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庭审审的也是证据,没有证据难以从对方手上要回钱来。


J总在咨询律师的过程中,我们律师更多的是帮助当事人捋清案件处理思路,找到案件突破口,准备或者固定、补强证据材料,从而达到维权的效果。但如果,我们在合作之前或者合作之初就介入,那就是提前帮助当事人评估该行为所带来的风险,提供相应的应对意见,降低以后可能出现的风险。


简要概括就是:成都J旅行社在大盘合作中,与合伙人产生了纠纷,而双方的恩恩怨怨、爱恨情仇皆因大盘航班结算和项目成本利润结算。真的理不出的头绪,算不清的账。在成都J旅行社咨询完律师后,知道了该事情处理的步骤和流程,第一步则是先固定证据。

今天再给大家讲一下针对于该类的大盘合作商业纠纷后续的一些故事,和规避纠纷的一些方式方法。本案从2017年开始打,前前后后经历了多个程序和多次庭审,终于在今年这个月,成都商事仲裁委员会作出了最终裁决。


故事是这样的:

本案的主人公:成都J旅行社,杭州X旅行社成都分社,四川S旅行社,口天女士(化名,杭州X旅行社成都分社负责人),东耳律师(化名,杭州X旅行社成都分社代理律师),当然了,还有本人曲律师(真名,成都J旅行社代理律师)。


欲知前三节内容,可点击链接原创 || 律师办案手记--大盘合作惹纠纷,旷日持久打官司!(上)进行查看。本文直接从“第四节”开讲。


第四节:商事仲裁准备(成都仲裁委员会)

上节谈到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让成都J旅行社的老总,找口天女士把一些账单进行签字确认后,我们就开始着手进行仲裁准备了。


说到这,可能有很多朋友就会问,“为啥子是仲裁,我们打官司在法院,你打官司在仲裁院呢?”


这个仲裁委也是我国司法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仲裁委的生效裁决书和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是一样的,具有同等效力,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很多商事纠纷都会选择在仲裁委去解决,因为仲裁委的案件是“一裁终局”没有上诉的机会,直接生效,效率会高一些。


但是在仲裁委审理的案件,一个前提是,必须是双方有明确的约定才行,仲裁委不是你想来就能来的。再给大家说一点,仲裁委的收费会比法院高哦。


咱们书归正传,给大家进行简单普法后,继续讲述我们的案件。


在上个阶段我们分析完案件后,曲律师联合团队律师,多次与成都J旅行社的老板、操作等人员见面沟通,我们要详细了解案件的细节,才能做出更好的仲裁方案,才能降低仲裁的风险。


此时,我们几个律师在会议室,打开小黑板,关上会议门,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H律师:这个案子在证据上面有个瑕疵,《日本项目合作协议》虽然约定的仲裁委管辖,但是我们这个账单上面的时间有些是在合同之外的,如何选择法院和仲裁委,值得讨论。


Y律师:我认为,这个案子先得弄清楚法律关系,很明显,这个案子涉及到三方的合作,一方收客一方操作一方航班,三家分工明确又联系紧密,又是该项目的投资人,亏了还是要大家承担,是否应该先算一下三方的账呢?


D律师:经过跟当事人的沟通,算账?太困难了。现在大盘停了,各家都在打自己的如意算盘,那个口天女士都已经快甩手不干了。

.........(综合事实,从法律关系和法理上展开激战)


曲律师:经过我们这一下午的讨论,我觉得大家说的都有一定的道理,综合起来看,关于管辖的问题,是在法院还是在仲裁委,我还是比较认可H律师的观点,就是,既然剔除不开,那就先搞金额大的,金额大的明确了,金额小的就好整了。在仲裁的范围内有15万多,在法院管辖的金额只有5万多,确定方案,先仲裁再诉讼。


至于,我们的诉讼策略,经过我们一下午的讨论演练,发现,这个案子站在我们这一方的角度来看,就是把事情说的越简单,法律关系找的越简单越好,直接了当的明确,“你在我这买航班,你的票款没给我”。要的只有航班款,关于三方的合作,我们不去赘述(这是对方的抗辩思路应该)。


关于证据材料准备,从这个法律关系出发,找出对方订票付款的记录,我们出票的记录,未付款的对账单,还有合同(确定管辖)。


我们的整体方案已经订好,还是要跟成都J旅行社的老板再次见面确定该方案,而且也告知了这个案子的风险点,对方肯定是想把这个水搅浑,把三方都拉下水,最后他们不付款。


成都J旅行社的老板一听到该方案就非常认可,对于我们思路及说理也很赞同,随即展开工作。


第五节:商事仲裁开战

每一次的开庭,对于我们律师而言都是一场战斗,这次也不例外。


开庭前,我们早早的到了仲裁庭,当时仲裁秘书正在准备着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仔细的校对每个程序),而仲裁员在仔细的翻看着卷宗,偌大的仲裁庭,墙壁上只挂着一个钟表和一台显示屏,显得有些空旷。


当对方东耳律师到来后,发现,这还是我的“师伯”,在多个活动中有所见面,也在个别案件中有所交流,互相寒暄几句,对于“师伯”还是要尊重一些。


这次东耳律师请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证人口天女士,殊不知,这个证人对我们的案件走向有着关键的作用。


在仲裁开始后,战斗就已经打响,对面就没有什么“师伯”“师侄”了,都在为了各自的当事人尽最大的努力,这个时候,我们就没有身份了,就是“原告”“被告”。


虽然我们是申请人,但是率先发难的,确是东耳律师,毕竟作为前辈要先给我这个“小辈”来个下马威。在其答辩中,列明了我方的几大不对,这个案子的由来又是怎样,这个案子的处理又是怎样等等等等。


但是,曲律师也是身经百战之律,怎能被这个吓到。随即展开还击,向仲裁员否定对方律师观点,简单明晰该案件的主旨及法律关系,并根据证据材料将该法律关系进行比喻“你在我这买航班,你的票款没给我”,仲裁员听到后,也点点头。


到了证人出庭阶段,我们期盼的证人来了,衣着朴素、面容严肃的口天女士,还有些小怯场(眼神有些飘忽,语言有些颤抖),毕竟也是第一次来到仲裁庭,说的话都说具有法律效力的。


先是证人自我的陈述,随后是申请证人一方(东耳律师)的发问,然后是我方的提问,最后是仲裁员的询问和调查。


在其陈述阶段,讲述了很多关于本次日本大盘合作的事情,说他们如何的委屈,我们是如何的不讲道理等等,情绪还略有激动,大部分和我们这个案子无关。


东耳律师当时也进行了几个简单的提问,很显然和我想要的回答相差较大,这个他们双方肯定是做过功课的,不然怎么会有很少的漏洞。


终于轮到本律师进行提问了,压制很久的问题急于发问。(这可能是案件的关键)


曲律师:我是成都J旅行社的代理律师曲律师,有几个问题像你发问,请如实回答。第一个问题:在合作期间你是杭州X旅行社成都分社负责人吗?回答是或者否就行。


口天女士:是,但是我在。。。时间就离职了,也告诉过你们旅行社。。。


曲律师:您只要回答是或者否就行,其他的我不需要知道。(被我打断,必须让证人按照我们的节奏回答)下面我问第二个问题:这个对账单上的数字是不是你们当时核对确认的?上面你们付过的钱是一样的吗?


口天女士:是,但那只是用来。。。。


曲律师:(对于说的其他问题未予理会)第三个问题,这个对账单上的签字,是不是你本人的签字?


口天女士:是。


曲律师:第四个问题,在你们合作期间,你们是不是按照合同约定,由你们杭州X旅行社成都分社向成都J旅行社定航班并支付票款。


口天女士:是,但是那都是。。。。。。


曲律师:好的,感谢证人,仲裁员,我的发问已经完毕。


问了几个简单的问题,结合查明的事实,已经足够,庭审结束后,综合双方的答辩和辩论意见,心中已经有大概的案件走向。


终于在今年9月份,成都仲裁委作出了裁决,裁决支持了我们的仲裁申请,这个结果来之不易,打了几年的官司,终于落下帷幕。


第六节:商业纠纷产生根源

从这个案子,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的当事人在合作的过程中是过于的趋向“人情”,很多事情未经调查,也有很多事情抹不开面子。在这个案子中,口天女士其实自身的管理能力较差,在行业中的名声也不是很好,惹了很多麻烦,成都J旅行社只要简单的对合作伙伴进行一个背景调查就可以发现。而对于合作中的种种细节,和操作规范,完全不到位,导致合作的混乱,账目的杂乱。


在一个大的项目中,在你们不完全了解你的合作伙伴时,你将一步步坠入深渊。商业纠纷的避免,更多是加强企业的自身管理,落实各项操作细节和操作流程,建立规范化的生产制度,严格按照规范和制度办事,才能防止账目混乱,团队资料杂乱;再者,在与合作方进行业务合作或者项目开展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一定的背景调查和资信状况调查,加强风险意识。必要时可委托律师进行相关信息的调查和风险评估。

 

如有商业纠纷方面的案件或者复杂的商业合作及谈判需要提供帮助或者需要咨询解答,可联系本律师(曲律师18328501476),并可关注我们的旅游独角兽团队的线上平台“旅学院”,上面有我们团队各律师的专栏以及各种法律培训课件。